《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已由工信部、公安部、海關總署三部委聯合發布,將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推動辦法順利實施,安全生產司于4月17日在北京組織召開了《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實施工作座談會。會議由安全生產司羅志堅副司長主持,工信部政法司、北京市國防科工辦以及全國20余家從事民爆代理或自營進出口企業共計40余人參加了會議。
會上,安全生產司和政法司同志對《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進行了條文解讀和說明,與會代表就辦法實施后的工作銜接進行了討論,并對有關條款需要發布更加具體細化的實施細則等問題提出了建議。
會議要求現從事民爆物品進出口貿易的企業要主動應對辦法實施后管理方式的變革,各省級民爆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幫助進出口貿易企業盡快適應辦法實施后的新環境、新要求,促進民爆進出口工作蓬勃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