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公安部、海關總署聯合頒發了《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并定于9月1日正式實施。
為全面貫徹新辦法,健全和完善進出口審批程序和相關制度,近日,安全生產司正式啟動研究起草《<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工作,擬在充分調研、深入探討細化審批程序、體現可操作性和提高辦事效率、著力提升服務水平等基礎上,與公安部、海關總署等部門共同起草實施細則。起草工作安排在7月底完成。
今年3月1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公安部、海關總署聯合頒發了《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并定于9月1日正式實施。
為全面貫徹新辦法,健全和完善進出口審批程序和相關制度,近日,安全生產司正式啟動研究起草《<民用爆炸物品進出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工作,擬在充分調研、深入探討細化審批程序、體現可操作性和提高辦事效率、著力提升服務水平等基礎上,與公安部、海關總署等部門共同起草實施細則。起草工作安排在7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