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國工字〔2014〕39號
三基地、久聯集團及直屬單位工會:
現將《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2014年全國工會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陽光就業行動和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總工辦發[2014]17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工作,按照相關要求,認真抓好貫徹落實,要特別注意資料收集、數據統計及總結上報工作。
請各單位于9月5日前將陽光就業行動、金秋助學活動的總結和統計表報送至省國防工會郵箱;9月15日前報送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階段性統計表和開展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階段性總結,12月5日前報送工會開展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統計表和年度總結。
聯系人:包茜 聯系電話:0851-6823864
國防工會郵箱:gfgh2002@sina.com
附件:《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2014年全國工會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陽光就業行動和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
貴州省國防工會
2014年7月31日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2014年全國工會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陽光就業行動和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
為積極協助各級黨委和政府做好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等群體的就業和再就業工作,幫助和扶持城鎮困難職工以及困難農民工解決子女上學問題,全國總工會決定,2014年繼續開展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陽光就業行動和金秋助學活動?,F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點、注重效果,扎實開展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
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是各級工會貫穿全年的勞動就業工作品牌工作。根據全總領導指示,今年的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不再下達指標。各級工會在開展這項活動時,一要突出重點、務求實效。今年的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要以下崗失業人員(包括因調整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產生的下崗失業下員)、農民工、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等就業困難群體為重點,并將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率作為考核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標。二要根據政府有關購買培訓成果的政策,將工會開展的技能培訓工作納入政府培訓體系,同時,也要加大培訓資金投入力度。要努力爭取政府的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補貼,并協調政府部門,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資格認證工作,力爭經過培訓的人員全部獲得初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其中獲得中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人數達到培訓總人數的30%以上。三要加大對工會職業培訓機構和就業服務機構的投入。要加強師資和設施建設,爭取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資質認定,切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充分發揮工會培訓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和技能培訓示范基地的作用,整合資源,創新方式,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為培訓人員提供高質量的培訓和就業服務。
二、用好政策、規范幫扶,努力推動金秋助學活動不斷深化
開展金秋助學活動,一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推動政策落實。要積極推動工會助學納入當地政府的教育民生工程,使工會助學活動與國家助學體系相結合,保證每一個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能夠上得起學。要協助當地教育部門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等助學政策的落實工作,加大助學政策宣傳力度,積極幫助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落實國家助學政策,實現政策全覆蓋。要與政府相關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努力解決好農民工隨遷子女入學難問題。二要明確幫扶對象,規范幫扶程序。要切實做好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的調查摸底工作,對以往的助學對象,要跟蹤核實動態情況,及時更新困難職工檔案信息;需要繼續幫扶的,堅持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進行幫扶。對于今年新納入幫扶范圍的助學對象,要按照困難職工檔案申辦程序予以辦理,并于規定時限內將有關內容和幫扶標準在職工所在單位或社區(村)進行公示。助學對象經過審核符合中央財政專項幫扶資金使用范圍的,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行依檔幫扶,實名制管理。三要堅持立德樹人,強化人文關懷。既要關心困難職工家庭上學子女的生活和學業,又要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和品德培養,對他們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增強他們的自信心和責任感,鼓勵他們在今后的學習、生活及工作中發憤圖強、回報父母、奉獻社會、建設國家。
三、摸清底數、多措并舉,切實幫助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開展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陽光就業行動,一要認真摸清底數。要掌握已實現就業和需要幫扶就業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的數量,并針對每個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的特點,因人而異,制訂個性化就業幫扶方案。對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幫扶要實現全覆蓋,通過扎實工作,力爭使需要幫扶的對象全部實現就業。二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要鼓勵引導各類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為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優先提供職業培訓、就業見習機會,優先吸納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要通過單位或個人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和勞動模范與貧困學生結對幫扶努力實現就業。認真落實好工會推動未就業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的相關補貼政策。三要努力為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要發揮工會幫扶中心、職業介紹所等就業服務窗口和機構的作用,廣泛搜集企業用工需要信息,通過組織開展專場招聘會、洽談會等活動,為高校畢業生搭建就業平臺,為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畢業生優先提供就業信息。對愿意接受培訓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各級工會要將他們納入“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范圍,開展訂單式、定向式培訓。要積極推動開展校企對接等形式的勞務協作,批量組織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并加大對其自主創業的扶持力度。四要加強監督檢查,推動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相關政策落到實處。要發揮政府在就業和助學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積極推動中央及地方政府就業、助學各項政策的落實,幫助符合國家就業政策的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享受到國家和地方政府各項培訓就業政策。
各級工會要高度重視上述三項工作,將其作為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認真抓緊抓好。要從實際情況出發,成立必要的工作機構,制定計劃,落實措施,加強工作督促和目標管理,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做好信息的統計和反饋工作。
附件:1. 2014年全國工會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情況統計表
2.2014年工會陽光就業行動情況統計表
3.2014年各地工會金秋助學情況統計表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2014年6月20日
附件1
2014年全國工會技能培訓促就業
行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聯系電話:
1.你?。▍^、市)各級工會已對 (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其中獲得勞動部門頒發職業技能證書的有 (人),獲得其他部門頒發證書的有 (人),獲得中高級職業證書的有 (人);
(1)培訓下崗失業人員 (人);
(2)培訓農民工 (人);
(3)培訓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人);
(4)培訓在職職工 (人);
(5)創業培訓 (人),
其中:下崗失業人員 (人)、
農民工 (人)、
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人);
(6)家政服務培訓 (人),
其中:下崗失業人員 (人)、
農民工 (人)、
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人);
(7)經培訓后就業的人數 (人),
其中:家政服務人員經培訓就業人數 (人)。
2.成功介紹 (人)實現就業,其中:
(1)農民工 (人);
(2)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人);
(3)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 (人)。
3.當年為 (人)提供小額貸(借)款 (筆)(含助貸),當年貸(借)款金額合計 (萬元)(含助貸),帶動 (人)就業,其中,為 (名)農民工提供小額貸(借)款 (筆)(含助貸),金額 (萬元);為 (名)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小額貸(借)款 (筆)(含助貸),金額 (萬元);當年為 人提供助貸 筆,合計 萬元。
4.當年為 (人)提供免費就業服務。
5.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共籌集資金 (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幫扶資金 (萬元),地方財政補貼 (萬元),工會經費 (萬元),社會捐助 (萬元)。
6.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共實際使用資金 (萬元),其中,各類培訓投入 (萬元),職業介紹投入 (萬元)。
7.你?。▍^、市)被確定為“全國工會農民工技能培訓示范基地”的培訓機構已培訓 (人),其中技能培訓 (人),家政服務培訓 (人),創業培訓 (人)。
8.你?。▍^、市)被確定為“全國工會就業培訓基地”的培訓機構,已對 人進行培訓,其中技能培訓 (人),家政服務培訓 (人),創業培訓 (人)。
9.你?。▍^、市)被確定為“全國工會系統先進就業培訓機構”的培訓機構,已對 (人)進行培訓,其中技能培訓 (人),家政服務培訓 (人),創業培訓 (人)。
填報說明:
1.本表中第4項“提供免費就業服務人數”為各級工會開展的包括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家政培訓、職業介紹、小額貸款、勞務輸出、創業咨詢、勞動維權服務和法律援助等各項就業服務人數之和。
2.請各?。▍^、市)總工會保障工作部務必于9月20日前,將階段性統計表(統計截止日期為8月31日)和開展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階段性總結報全總保障工作部;12月10日前,將統計表(統計截止日期為11月30日)及工會開展技能培訓促就業行動年度總結報全總保障工作部。
聯系電話:(010)68591804、68591807
電子郵箱:Ldc@acftu.org.cn
附件2
2014年工會陽光就業行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聯系電話:
1. ?。▍^、市)共有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人);
其中:(1)應屆畢業生 (人);
往屆畢業生 (人);
(2)已自謀職業 (人);
需要就業幫扶 (人)。
2.共為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實習見習機會 (人次)。
3. 向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技能培訓 (人次);
幫助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人次)。
4.(1)共舉辦就業招聘會等就業服務系列活動 (場);
(2)提供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 (個)。
5. 通過國有大中型企業、勞模企業、社會愛心企業及政府公益性崗位等
為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 (個)。
6.(1)共為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指導 (人次);
(2)提供創業培訓 (人次);
(3)提供小額擔保貸款 (人次);
提供小額擔保貸款 (元)。
7. 共幫助落實對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扶持政策 (人次)。
8. 共實際幫助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人次)。
9.(1)共資助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 (人次);
(2)發放求職補貼 (萬元)。
10. 在本地就讀的尚未簽約就業的應屆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含本地和外
地生源學生) (人)。
11.往屆未就業的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 (人)。
填報說明:
請各?。▍^、市)總工會保障工作部務必于9月15日前,將“陽光就業行動”總結和統計表(統計截止日期為9月10日)報全總保障工作部。聯系電話:(010)68591807、68591804 電子郵箱:Ldc@acftu.org.cn
附件3
2014年各地工會金秋助學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人: 聯系電話:
1. 2014年助學活動共籌集資金 (萬元);
其中:各級黨委政府資助 (萬元),
社會捐助 (萬元),
各級工會投入 (萬元)。
2. 2014年助學活動共發放助學款 (萬元);
其中:小學和初中階段 (萬元),
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萬元),
大專以上 (萬元)。
3. 2014年在檔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子女升學的共 (人);
其中:小學和初中階段 (人),
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人),
大專以上 (人)。
4. 2014年助學活動中共資助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 (人);
其中:小學和初中階段 (人),
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人),
大專以上 (人)。
5. 2014年助學活動中共資助困難農民工子女 (人),共發放助學款 (萬元);
其中:小學和初中階段 (人),發放助學款 (萬元);
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人),發放助學款 (萬元);
大專以上 (人),發放助學款 (萬元)。
6. 2014年助學活動中共資助困難單親女職工子女 (人),共發放助學
款 (萬元)。
7. 與 (家)單位聯系,為在讀困難職工子女提供勤工儉學社會實踐崗
位 (個)。
填報說明:
1.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31日。
2.請各?。▍^、市)總工會保障工作部務必于9月15日前將金秋助學活動總結和統計表報全總保障工作部。
聯系電話:(010)68591824、68591820
電子郵件:bzbshc@acftu.org。